擦身而过的前生今世

点亮橘子树

我们又再遇见过的,只是那时,你不再记得我,而我也没有认出你;我们又再遇见过的,只是那时,相距不过几步,却拉开了几个时空的陌生。
我是你即兴的猎奇,你却是我停留的理由。你注视着似曾相识的另一个我, 我却扭过头错过了以为刻骨铭心的另一个你……


“真的非走不可吗?”她几乎是恨恨的吐出这一句话,望着伫立在窗边一动不动的他——一身黑装,背影笔直而瘦削,透出一股与生俱来的神秘,却让人想依靠。于是,她走上前,把头轻轻靠在他的肩头,换了一种语调:“别走,好吗?”如此柔情,如此幽怨。然而,他还是没有做声,甚至连站的姿势都没有一点改变来回应她的依靠。
“你会记得我吗?”她又问,脸紧紧依偎在他的脊背上。
他不想回答,因为,其实所有的答案都是毫无意义的。“你会记住我吗?”不止一个女人这样问过,他的回答无一例外的是沉默——记住如何,忘记又能怎样?记住了,他也不会再回头;忘记了,和记住又有什么分别?对于他这样没有终点的过客,记住和忘记有什么意义。更何况,她实在不是一个让人过目不忘的女人。也许,在她身上,最惹眼的只是头上形状奇异的发簪——蜘蛛凶恶的模样和女人平淡的外表象是奇怪的对比,才让他不由得多看了几眼。
她终于恼怒了,突然拔出头上的发簪,又抓住了他的右手,朝掌心直直的刻下去。簪子总是钝的,要在掌心刻出痕迹应该是要狠了心肠,费点力气的。血,还是逐渐顺着伤口的痕迹涌了出来。“这样你就会记住我了吧!起码这条伤口是我送给你的!”
如果是锋利的刀,刚刚划过皮肤时,是感觉不到痛的,况且,受伤对他来说也早已习以为常,有点麻木了。可是,这次是发簪,这样慢慢的割过去,痛,也随之一厘米一厘米的增长。突然,他听见了发簪落地的声音,终于,转过身,却发现她的泪水,一颗颗掉下来,滴在他的手心里,伤口上,融进了血里——女人眼里满是幽怨和悲伤:“我知道,伤口一合上,你就会忘了它的来历。但是,至少有那么一段时间,你的右手会因为我而流血,会因为我疼痛,至少在那段时间里,你会时时刻刻想起我……”

荞一走出办公大楼就后悔了,刚才就该把风衣穿上的。冷空气已经到了,大风歇斯底里的摇晃着路边刚刚泛出嫩绿的植物,好象瞬时就能把它们全部抹杀似的。只是,风再大,街对面大厦橱窗里的海报上依然是阳光明媚,温暖和煦的,身穿代表新一季流行春装的模特一脸傲然的笑容,“无所畏惧”的任凭气温升升降降。同样是一身米色连衣裙的荞却忍不住打了个哆嗦——上午还叫嚣着要同事请客哈根达司,现在却只想找个暖一点的东西来抱抱。
“到地铁站就好了!”荞安慰自己,顺手撸了撸被风吹乱的头发,挽起来插上发簪。今年不知道算是什么潮流,大大小小的饰品店都充斥着看上去古董一样的金属发簪,象是从地下刚出土上来一样——点缀在上面塑料的,有机玻璃的珠珠串串被黯淡无光的金属衬托的格外鲜艳而刺眼,泄露了真实的历史。不过荞这根可不一样,是她从古董摊里淘来的,不算太贵,却还别致,是一只蜘蛛的模样,有着凶恶的面孔,张牙舞爪的,戴在头上颇有点五毒教教主的意思。摊主说这玩意有百年的岁数了,谁知道是真是假,荞也并不在乎,因为毕竟不是收藏古董,只是图个新鲜罢了。她实在不是一个让人过目不忘的女人,起码这根特别的发簪能为她赚点回头率吧。
走下通往地铁站的地下通道时,荞的心沉了一下,倒不是因为夜晚的这个时候,空荡荡的通道里并没有多少的暖意,而是因为没有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。第一次听到那个声音是在半个月前,他抱着吉他坐在通道的地上,面前摆着乐谱,却不怎么去瞥它,只是一脸陶醉的在沉浸在音乐中。荞还记得那一天,他唱的是一首齐秦的老歌,声音很醇厚而极富穿透力,比齐秦更多了一些雄性的味道,和他略带稚气的脸非常的不同。不过,那首伤感的情歌却被他用那样的嗓音唱出了明快的色彩,让荞好奇的停下来,仔细的打量着这个男孩——黑色的棒球帽下是张年轻快乐的脸,还有着清澈的眼睛,没有一丝沧桑的痕迹,很阳光,和荞心中街头歌手的形象完全是南辕北辙——没有落魄的长发,也没有愤世嫉俗的表情——有的只是青春和健康。唯一另类一些的地方是他左耳上的耳环,不过,这样的“另类”在他的身上却体现不出反叛的意思,感觉只是可爱。
荞在他面前站了许久,歌曲间奏时,男孩抬起头看着荞,露出灿烂的笑容,轻轻说了声:“谢谢!”就为了那个笑容,荞在那一瞬间竟然有了心动的感觉——就象是所有老套的爱情故事的浪漫开始一样。荞很想就这样站下去,一直陪着他……不过这样的念头绝对是一闪而过:毕竟已经过了小女孩喜欢风花雪月的年纪,这样的心动足够让自己羞愧。荞在小铁罐里放下一把零钱,犹豫了一下,还是走了。男孩子干净的歌声在身后飘扬,让她有莫名的感动。
那以后的每一天,荞下班时总能在这里看到他,一脸幸福的自弹自唱,有时候是齐秦的歌,更多的时候是一些不知名的旋律,也许是他自己写的吧。每当荞走过时,总能看到他始终快乐灿烂的笑容,让荞的心里有了特别的温暖。
可是,今天,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夜晚,他却没有来。荞很意外,也很失落。她站在男孩子每天坐着的地方踌躇了一会儿,突然极端后悔从来没有试着和他说话,也许,那样温暖的感觉从此就会不复存在了吧……
走进地铁站,人比想象的要多不少,荞站在一个广告牌的正对面出神。站内的广播突然响了起来,她回过神,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男人,一身黑装,连眼镜框也是黑黑的粗边,身材笔直瘦削,透出一股神秘,在人群中显的格外显眼,有点金城武的感觉。地铁来了,男人和荞走进同一节车厢,在男人伸手拉吊着的拉环的瞬间,荞瞥见了他掌心里有一条长长的伤疤,触目惊心的,象是不太锋利的东西割出来的。男人似乎发现了荞眼中一闪而过的惊愕,面无表情的转过身去。荞有点尴尬,闭上眼睛,靠着柱子,莫名其妙的想起《重庆森林》里金城武的一句话:每一天都有很多人和你擦身而过,也许下一分钟,他就成了你的朋友………………
脑海里浮现出的却是那个唱歌男孩的笑容——明天,还会见到他吗?


莹走已经有三天了,这三天在摄影室里什么事也干不成,脑子里反反复复闪过的都是莹曾经说过的一字一句,凡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她能走的那样干脆,好象没有一点点的留恋——莹只是说,他的眼神太飘忽,好象藏了太多的秘密,让她抓不住。莹可能真是误会了,飘忽的眼神只是天生,至于秘密,如果指的是感情上的过去,对于凡来说,当然肯定不会是空白,但也绝对都是过去时了。虽然是专为时尚杂志拍照片的摄影师,每天面对各种类型的美女在眼前晃来晃去,但凡的私人生活却不象外人想的那样丰富或是放纵,只能说是简单又简单。莹虽然不是他的初恋,但绝对是投入最多的一次感情。可是,莹最喜欢的一首歌却是莫文蔚的《他不爱我》,每一次听都能让她感动异常,一脸落寞的表情。一个人喜欢一首歌到了痴迷的地步,一定不会仅仅因为旋律的缘故,一定是因为这首歌中隐藏了自己的故事,触动了自己心中最细腻的情怀。那么对于莹呢,这首《他不爱我》是代表了忘不了的过去,还是说出了她对凡的所有疑问——凡不得而知。
凡一直是喜欢行走在深夜的一类人,深夜浓重的黑使所有的街道和建筑平添了不少神秘和诡异的气氛,反而比白天有更摄人的魅力。但是今天,凡决定提早两小时回家——虽然莹已经不会在家中等候,但凡实在不是能把失恋之痛掐死在工作中的人,他宁可回家去寻找她留下来的气息。
提前了两个小时,地铁站就喧闹了不少,到处都是说话的声音,不象从前进站时,只听的见自己的脚步声。“这样也好。”凡想,人群的味道多少能冲淡心中的伤感。
地铁来了,当凡走向车门时,一眼注意到前面那个女孩头上的发簪——发簪是不奇怪,今年到处都是这样的打扮,奇怪的是女孩子居然会用这样的发簪——一只张牙舞爪的蜘蛛,还有一张让人过目不忘的可憎面孔。“莹应该会喜欢这样的发簪,她带上的话不知道会不会是五毒教教主样子。”凡微微笑了笑。很自然的,他迅速打量了一下前面的女孩——普通的身材,米色的连身裙倒是得体,只是也没太多的个性,于是那根奇特的发簪在她身上显得格外的突兀。
走进车厢,女孩就在面向凡的位置上坐下。当她的目光划过凡伸出要去抓拉环的右手时,凡发现了她眼中一闪而过的惊愕。凡下意识的抓紧了扶手,转过身去。他知道,女孩一定是看到了他手心里的伤疤,那么长,那么触目惊心,也难怪她惊讶。其实凡自己也不记得这条伤疤的来历了,它的历史似乎是与生俱来的那样长——人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健忘,任何事情,就算是刻意去记忆,也总有模糊的一天。更何况,凡是个懒得记忆的人。也许,这也正是他的眼神永远飘忽的原因——没有回忆也就没有了历史,也就没有了厚重和塌实。凡以为莹会是记忆中的第一个例外,但莹却没有这样的信心。曾经有一天,在又一次看完了《大话西游》之后,莹若有所思的拉着他的右手,追问伤疤的来历。凡还是一如从前的说不记得了,莹不相信。凡说是真的不记得了,莹却突然叹了口气,说:会不会是上辈子留下来的呢?也许是一个女人,在你的上辈子,怕你忘了她,就给你留下这样一道痕迹,好让你永远记着她。没想到,这道伤疤跟你跟到了现在。”凡大笑,说你们女人就喜欢胡思乱想,你的想象力够丰富的。莹却伤感了,说:“至尊宝的脚底注定会有三颗痣,就算他爱上了白晶晶,但隔了五百年,他找到的还是紫霞,因为,是紫霞给了他那样的痕迹……”凡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想起莹的这些话,好象当时听莹说的时候,就有种不祥的预感,而现在果然是这样无奈的收场。凡不由得抬起头,看着车门窗中反射的背后那个女孩——靠着柱子,眉宇间一股淡淡的悲伤与失落,神情中却有着一点似曾相识的感觉。也许是发觉了凡的注视,女孩略略转过头,闭上了眼。凡也颇为尴尬的低下头。
到站了,走出车厢,人群朝着不同的出口开始分流。隔着几层的人,凡又看见了那根奇特的发簪,他有点意外。走出地铁站,女孩居然还是和他朝着同一个方向走着,停在了同一个公车牌下,各自靠在车站两头的栏杆上。初春的晚上,风已经小了不少,空气却还是那么清冷,夜晚的黑幕也果然把两人短短的距离隔开了好远。两个人,似乎谁都没有一丝动静,如同亘古无语的两座雕塑,遵守着几个轮回的默契。只有女孩头上的发簪在黑暗中闪着幽幽的金属光,虽然暗淡,但却诡异。
不知道过了多久,车来了,不过不是凡要乘的那辆。车站那头的女孩却动了,边走边拆下头上的发簪,准备塞进肩上的包里,长发顺势散了开来,遮住了脸,反而多了几分惹人怜爱的味道——凡开始奇怪自己为什么那么仔细的注视着她的举动。
“叮!……”一声轻脆却清晰的声音打破了黑幕中均衡的寂静——发簪躺在了地上,而也就在这一刻,凡手中的伤痕,居然,一阵几乎深及心扉的剧痛……凡几乎是震撼的抬起头,吃惊的望着蹲下身拾发簪的女孩。而女孩显然也被这个小小的意外吓了一跳,一脸窘迫的瞪着凡。
黑幕隔开的距离似乎瞬时消失了,凡的面前出现的是另一个画面:
…………女人问:“你会记住我吗?”终于,她恼怒了,突然拔出头上的发簪,又抓住了他的右手,朝掌心直直的刻下去。血,还是逐渐顺着伤口的痕迹涌了出来。“这样你就会记住我了吧!起码这条伤口是我送给你的!”她的泪水,一颗颗掉下来,滴在他的手心里,伤口上,融进了血里——“我知道,伤口一合上,你就会忘了它的来历。但是,至少有那么一段时间,你的右手会因为我而流血,会因为我疼痛,至少在那段时间里,你会时时刻刻想起我……”………………
你会记得我吗?你会记得我吗?你,会记得我吗?这个问题,穿越了几个时空,重新出现在凡的心中。而那个女人眉宇间的幽怨和悲伤,在眼前的女孩脸上一闪而过——只是,一闪而过罢了。女孩拾起发簪,匆匆转身上了车,留下凡定定的站在原地颤斗,不知道是为了掌心的剧痛,还是为了那个另外的一个谁从来用沉默作答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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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往家的小路还是没有灯,黑暗中有隐约的歌声,是楼下的男孩子,奇怪他今天也这么早就回来了。凡站在自家的楼下,抬头看着阳台上的一脸陶醉的大男孩,黑色的棒球帽下是张年轻快乐的脸,还有着清澈的眼睛,没有一丝沧桑的痕迹,很阳光。他唱的还是齐秦的老歌,伤感的情歌还是被他唱出了明快的色彩。凡站了很久,直到大男孩也发现了他,灿烂的笑着说:“谢谢!”凡犹豫了一下,问:“你会唱女歌手的歌吗?……《他不爱我》……如何?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