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ecember 14, 2000
写字是一件美好的事。
我一直用钢笔写字。虽然我买的笔实在便宜,因而总是给我带来麻烦,漏水了,笔套脱了,笔尖弯了。但是我不舍得花大价钱去买贵笔,而且贵的笔向来不是用来写字的,用送人的礼物。我喜欢“英雄”的特细笔。怕以后时代过了厂家不生产了再买不到,特为预备好四支,一支家里,一支公司,一支随身,一支抽屉备用。再用“英雄”的碳素墨水,很黑很黑的黑。我不喜欢蓝墨水,总觉得蓝墨水象眼泪,我不哭,我要做阳光、坚强的女孩。我哭也不让你看见。
我爱记日记。所有的文具店我都要进去逛一圈,找好看的日记本。粗线缝边的皮面、布面的,纸要儒秀细腻,可以随着墨迹,墨色渐渐渲进纸纹中去的。我仔细地挑选日记本,想象我的思想在纸上流淌的感觉。最怕那种好象糊了一层腊似的,墨总上不去,太痛苦了。总要跟字去斗争,而不是心心相印相配合。所以也从不喜欢圆珠笔,总是太肤浅,除非厚厚地油墨溢出深重起来,看起来是好点了,但油墨碰得到处都是又讨厌。所以我家中没有圆珠笔。
然后就可以每时每刻去感受渲墨了。所以我爱写信,所以喜欢抄写东西。想想以前还有专门的抄写员,真是一种幸福的职业。不过现在信写得越来越稀少了,我喜欢的整版买来的漂亮邮票很久才会用完,常常两毛一毛至多五毛的,帖满信封后背,邮局的人常常说我浪费。现在用电脑,因为打字打得飞快,似乎所有的信瞬间就可以完成,反倒愈加珍惜不得不用笔写信的机会了,三妹妹就说一定要我手写信给她,否则她不回信。不过仍爱写日记,这是每日少不了的,而且逐渐日记的功能扩充到随记去了,所以日记本越买越勤。
喜欢在手心写一个字,然后看着黑色的迟疑的墨顺着细细的掌纹侵蚀过去。
或者,饱饱的满墨的毛笔点在软软黄黄的毛边纸上,看着墨沿着绒吃过去。
再或者,手拎着一张皱纸的角,垂进一池清水中,看着水迹爬上来。纸的形状不变,但是硬直的身子绵软下去;如果纸是有色的,或水是有色的,那就会变,一点点变过去,象从心上轻踏过去......
小时侯,有写字课。所有的人带了字帖,带了描字本,带了毛笔——准备各种尺寸的,老师再宣布今天是大字课还是小字课,那就换帖子,换描字本,换笔——还带了好闻的墨,我还喜欢带砚台。
那时山上有一种树,很嫩的枝时是毛绒绒的硬硬的尖,正好采来作硬毛笔。但是新鲜过瘾了没几节课,老师就没收了并且不许再带。
还有书上讲古代有一种墨猴。吃花生、白果和清水,白天站在书台子上专门帮人磨墨,夜里吃完了白果,就钻进笔筒里睡觉。很长一段时间我梦想着这样一个小书童,那我一定好好写毛笔字。我想,我的字最终没有练好,就是因为我一直得不到墨猴的原因吧。